民建北京市委召開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學習貫徹中共二十大精神
文/王云娟 圖/姜薇 ?? 2022年10月28日

10月28日,民建北京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召開學習(擴大)會,學習貫徹中共二十大精神。
與會人員集體學習了蔡奇在北京市領導干部會議上的講話,尤權受中共中央委托向黨外人士通報中共二十大精神、首都統一戰線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會議內容以及民建中央學習貫徹中共二十大精神座談會精神。
會議認為,中共二十大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在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關鍵時刻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會,對于進一步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凝聚力量、步調一致向前進,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習近平總書記所作的報告,總攬全局、舉旗定向、思想深邃、內涵豐富,全面把握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新要求、人民群眾新期待,科學謀劃未來五年乃至更長時期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目標任務和大政方針,明確提出新時代新征程中國共產黨的使命任務,是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動綱領,是馬克思主義的綱領性文獻。

會議表示,中共二十屆一中全會選舉產生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習近平同志繼續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充分體現了全黨全國人民的共同心愿。我們完全擁護習近平總書記所作的報告和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衷心擁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新一屆中共中央領導集體。我們要深刻認識過去五年工作和新時代十年的偉大變革,新時代新征程上始終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牢記“國之大者”,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深刻認識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深刻認識中國式現代化的中國特色、本質要求和重大原則;深刻認識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的重要要求;深刻認識團結奮斗的時代要求,進一步凝聚形成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的強大力量。

司馬紅主委主持會議并就民建北京市委深入學習貫徹中共二十大精神進行部署。她強調,要把學習宣傳貫徹中共二十大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首要政治任務,全面落實會中央、中共市委對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工作部署,切實把各級組織和廣大會員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共二十大精神上來,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實現中共二十大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上來。司馬紅要求:
一是堅持原原本本學,準確把握中共二十大的精神實質。要讀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統、深入學習中共二十大精神,深刻領會中共二十大關于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大政方針和戰略部署的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提高做到“兩個維護”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將中共二十大精神納入到各級組織的培訓重點中,將其作為會員思想政治引領的重要內容。
二是強化組織領導,迅速掀起學習宣傳貫徹中共二十大精神的熱潮。要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活動,不斷深化對中共二十大精神的理解。市委會領導班子成員要指導所聯系的區級組織、專委會和工作委員會開展學習活動;要發揮各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的引領作用,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局面。
三是做到知行合一,匯聚起團結奮斗的強大合力。把學習宣傳貫徹中共二十大精神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黨的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結合起來,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與深入推進“矢志不渝跟黨走、攜手奮進新時代”政治交接主題教育結合起來,深刻領悟新時代統一戰線的重要法寶作用和我國新型政黨制度的獨特優越性,不斷增強與中國共產黨團結合作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努力形成與中國共產黨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的生動局面。
四是立足首善標準,形成服務新時代首都發展的生動實踐。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發揮優勢、全面履職”,自覺把履職思路和重點聚焦到中共二十大確定的目標任務上來,按照市第十三次黨代會部署的重要任務,圍繞首都中心工作和經濟高質量發展,就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平等建諍言、獻良策,努力將多黨合作的制度優勢轉化為首都治理的效能。

在交流環節,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安庭、李莉、蘇宏、郭田勇、蘇健、王虹結合自己的本職工作和黨派履職分享了學習體會,黃石松、李申虹提交了書面發言。



安庭、李莉、蘇宏傳達相關會議精神

大家一致表示:通過集中學習,更系統、更深入領會了中共二十大精神內涵。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還將持續開展常態化學習,通過全面系統學、深入思考學、聯系實際學,把中共二十大精神轉化成激勵奮進的內驅力,扎實做好本職工作,發揮密切聯系經濟界的特色和優勢,聚焦新時代首都發展的關鍵,積極履職盡責,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提出真知灼見,為推動首都高質量發展貢獻民建力量。
中共市委統戰部黨派處副處長李琰應邀參會。北京民建各區級組織負責人,第十二屆委員會各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領導班子及成員代表,機關處室負責人參加學習。
責任編輯:黃姍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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